不雅照案10月6日開審 傳召12證人陳冠希將作供

    在藝人不雅照片風暴中,被指為發布源頭的電腦店技術員史可雋,昨日(4月24日)再到香港東區法院應訊,法庭決定將案排期在今年10月6日開審。辯方披露,控方將傳召12名證人出庭作供,當中包括不雅照片主角陳冠希。至于案件審訊日期是否要遷就陳冠希回港日程,辯方律師耐人尋味地說:“他在這里好久啦!”案件押后期間,史可雋獲準繼續保釋。

    被告史可雋離港申請否決

    23歲的被告史可雋,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,昨日他在母親陪同下到東區法院出席案件的預審。控方在庭上透露,由于控辯雙方未能同意街外證人的證供,故需傳召12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,預計審訊需時4日。

    辯方大律師謝德仁在庭外首次披露陳冠希亦在控方證人名單之列,陳將被傳召出庭作供。被問及審訊時間何以要押后至10月,是否要遷就陳冠希回港日期,謝德仁否認,并說:“他在這里好久啦!”他又補充,其實審訊押后只為遷就控辯雙方律師的日程。

    史可雋昨天要求更改保釋條件,希望法庭批準他于5月初至6月中離開香港,與家人往加拿大參加胞姐的婚禮,惟控方反對有關申請,并指或會加控其他控罪。裁判官最終亦認為控罪嚴重,表示法庭已給被告在嚴厲的條件下保釋外出候審,拒絕讓他離開香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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